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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23-3-31 15:45:41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网站 编辑: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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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教育考试部门实施的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二、学业水平考试的类型有哪些?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考)。

三、学业水平考试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高中学校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有效引导中学教学,不断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中与高校之间的衔接,推动高等学校综合评价、科学选拔适合学校和专业特色要求的人才。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打牢终身发展基础;促进学生完成各门课程的学习,促进全面发展。

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普通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学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坚持科学高效。促进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提高学业质量评价水平,提升考试实施水平和组织效率。

四、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一)合格考: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人员均应参加合格考,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考。已经获得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再参加合格考。

(二)选择考:选择考的对象为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考的人员。

五、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哪些科目?

(一)合格考:除综合实践活动、劳动课程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合格考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14门科目。

(二)选择考:设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学生根据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及自身兴趣、志向、优势等,首先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简称首选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简称再选科目),共选3门科目作为各自的选择考科目。

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是什么?

(一)合格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规定的必修内容。

(二)选择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规定的必修内容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七、学业水平考试采取什么方式?

(一)合格考: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科目的合格考,采用书面笔试方式(条件成熟时,再推行无纸化机考方式),信息技术科目采用无纸化机考方式。各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长为90分钟,其他科目为60分钟。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另设实验(实践)操作考查。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课程标准要求确定成绩。

(二)选择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的选择考均采用书面笔试方式,考试时长为75分钟,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八、学业水平考试时间怎么安排?

(一)合格考: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按考试时间参加合格考。高中一年级进行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考试,高中二年级进行思想政治、物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考试,高中三年级进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音乐、美术合格考成绩的确定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体育与健康合格考成绩的确定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

(二)选择考:统一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进行,每年组织一次,在语文、数学、外语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结束后进行。

九、学业水平考试怎么组织?

(一)报名方式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学校办理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或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的具体实施按省考试院相应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报考次数

1.合格考: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有一次合格考机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在校期间可参加补考。

2.选择考: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一次选择考,选择考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时仅考试当年有效。考生若再次参加高考,选择考科目可更换。

(三)考试组织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的考试工作由省考试院负责实施,信息技术由省考试院委托信息化大数据中心实施,通用技术的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等科目的实验(实践)操作考查,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的学业水平考试由市(州)教育主管部门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学校具体实施,省上检查督促并根据需要进行抽查。

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怎么呈现和使用?

(一)成绩呈现

1.合格考: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卷面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选择考: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具体计分办法按我省等级转换计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二)成绩使用

1.高中学生毕业认定。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2.高校招生录取。选择考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学科以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个再选科目按我省等级转换计分办法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3.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质量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教学质量评估监测的重要指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应加强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转学学生成绩认定。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学生,已参加过当地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者,其合格考成绩随学籍一并转入就读中学,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认定;从我省转往外省(区、市)的考生,其合格考成绩随学籍一并转入就读中学,在接收省份按相应规定进行成绩认定。学生在外省(区、市)取得的选择考成绩不予认定,学生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选择考。

十一、怎么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我省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统一管理、教育考试部门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确保经费投入和人员配置,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

(二)确保命题质量。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命题,通用技术科目考试由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命题。要加强命题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和命题专家库,强化命题人员培训,加快题库建设。

(三)严格考试管理。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通用技术科目笔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内进行。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实施程序等。省考试院加强评卷管理,统一阅卷程序、标准和方式。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加强教学管理。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学生学完必修内容参加合格考后,学校要开设相应的选修课,供有需要的学生选择学习。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加强校舍、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开设多样化课程教学需要。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网站  编辑: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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